设赌 放贷 敲诈勒索!梅州一“恶势力”集团被“团灭”
掌上梅州讯 因开设赌场罪、恶势力寻衅滋事罪、设赌敲诈勒索罪、放贷AG超玩会非法入侵住宅罪,敲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2名成员分别被大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勒索并处罚金5000元至40万元不等。梅州灭其中,集团被告人饶某光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被团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恶势力AG超玩会指挥作用,设赌系首要分子,放贷获刑十五年,敲诈并处罚金40万元。勒索近日,梅州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集团
据了解,2013年至2014年11月期间,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店铺内、湖寮镇古城村西崖公祠、西河镇内六村土元坪等地开设赌场约43场,邀集杨某、江某、郑某等赌民进行“划豆子”赌博,涉案赌资430万余元,抽取“水钱”共计16万余元。
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何某轩在赌场内以日息2分放高利贷给赌民。因杨某、江某、郑某等人无力偿还赌债,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了被告人蔡某安、邹某焕、蔡某武等人多次利用恐吓、滋扰、殴打、拉横幅、放高音炮、喷油漆、静坐、据守、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软暴力手段对杨某、江某、郑某等及其家人恶意追债,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其中一名被害人郑某迫于压力于2015年10月10日凌晨留下遗书在家中自杀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饶某光为首的12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并多次故意实施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陈某等7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蔡某安等10人为索取高利贷债务随意殴打他人,滋扰、纠缠、哄闹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黄义涛 古俏聪
编辑:李子莹
- ·曝光台:市纪委通报4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 ·石棉县教育系统统筹推进“三大活动”
- ·女子携90只吸血鬼蟹欲进境被查 海关部门:外来物种严禁入境
- ·荷兰华人华侨备战龙舟竞渡,千年龙舟何以“划”向荷兰?
- ·禁止驶入!7月5日晨南海局部海域将有残骸掉落
- ·全球首款电动垂起载人“飞碟”广东造!粤企抢滩低空经济新蓝海
- ·组织开展司法警察 实弹射击训练考核
- ·货厢里“年味重” 配送一刻不能停
- ·普通商品住宅供应不足
- ·对标对表补短板 不折不扣抓整改
- ·春节登高 古路村迎大批游客
- ·提升业务水平 服务乡村振兴
- ·身兼两职!前国脚肖智兼任广东广州豹一线队助理教练
- ·强化党建引领 促进乡村振兴
- ·2024年中国内地大学第三方综合指数发布,广东9所大学入选TOP100
- ·学深悟透当表率 细化任务抓落实